海外网4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等媒体报道,1月4日台湾地区诉讼新制上路后,台湾所谓“宪法法庭”可受理政党解散的声请,一名叶姓民众认为民进党“违宪”,声请宣告政党解散。但法庭认为,声请人非主管机关,与声请要件不符,裁定不受理。不过,台网友则在规定描述中发现了一个“bug”。
报道称,法庭裁定书指出,本案成为诉讼新制上路后,声请宣告政党解散的首例。依规定,主管机关声请政党解散,应说明声请解散政党的意旨,及政党应被解散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不少台网友在其中发现了一个“bug”,表示“台主管机关就是执政党管的,哪个白痴会去做解散自己的声请?这当然是拿来对付看不顺眼的在野党用的。”
“你真不清楚现在法院是谁开的吗?”
“怎么叫法官解散老板娘的政党呢?”(海外网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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