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记者贾楠)4月1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63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6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石家庄市12件、唐山市10件、承德市9件、秦皇岛市6件、沧州市6件、邢台市5件、保定市4件、衡水市4件、廊坊市3件、邯郸市2件、雄安新区2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大气类15件、土壤类14件、水类14件、生态类10件、噪声类4件、其他污染类6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市。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转办信访件1163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73件。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石家庄市283件、保定市157件、邯郸市119件、承德市104件、沧州市100件、唐山市98件、邢台市80件、秦皇岛市62件、廊坊市46件、衡水市46件、张家口市31件、雄安新区19件、定州市10件、辛集市7件、省直部门1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省的第八批7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62件,阶段性办结4件,因疫情影响导致办理时间延后12件。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的第八批群众信访举报重点关注案件办理情况在省政府网站和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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