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好心将银行卡借给朋友使用,获刑两年自毁前程

核心提示小王是一名大三学生,假期和同学去做暑假工,认识了一名好心大姐。好心大姐对小王非常关心,经常嘘寒问暖,二人渐渐成了好朋友。以为交上好运的小王,没想到将银行卡给好心大姐使用后竟被判刑入狱,失去完成大学学业的机会。工作之余,好心大姐会经常陪小王聊

小王是一名大三学生,假期和同学去做暑假工,认识了一名好心大姐。好心大姐对小王非常关心,经常嘘寒问暖,二人渐渐成了好朋友。以为交上好运的小王,没想到将银行卡给好心大姐使用后竟被判刑入狱,失去完成大学学业的机会。

工作之余,好心大姐会经常陪小王聊聊天、说说话。有一天,好心大姐对小王说,弄几张银行卡给我的朋友用,可以给你一笔费用,至少够你在学校的开支。小王问拿银行卡去做什么,好心大姐讲,这个你不用管,我的朋友就是拿去走一些账,反正给你钱就是了。

小王听说只是给几张银行卡就有好处费,马上就同意了。在好心大姐的指导下,小王到银行申请了几张银行卡,连同手机卡、银行U盾一起交给好心大姐,好心大姐也按照每张银行卡3000元的价格给小王支付报酬。

见有利可图,小王又通过同学去办理了银行卡,再转交给好心大姐,好心大姐向小王支付了更高的费用。小王抽取2000元后将剩余的费用交给同学,成了一个赚钱的生意门道。

就是通过简单的办理银行卡和介绍朋友办卡,小王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赚到了将近30000元。

然而,也就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小王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警察打来的,要求小王到派出所,警察需要向小王了解一些事情。

面对民警的询问,小王交代了办理银行卡给好心大姐使用的经过。但是,民警没有让小王回家,小王被刑事拘留了,理由是小王将银行卡借给好心大姐使用的行为涉嫌犯罪。

暑假结束后,小王再也没有机会回到学校。原来,好心大姐将银行卡提供给所谓的朋友使用,实际上是用于电信诈骗。同时,小王为了获得好处,将同学的卡交给好心大姐,也是被用于电信诈骗。小王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这起案件中,小王虽然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但是已经成年,并且犯罪情节严重,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一些人会出于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使用。就算是出于好意不收取费用,如果银行卡被别人用作网络犯罪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如果知道别人用于诈骗等犯罪,仍然提供帮助的,可能会被认定共同犯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果仅仅知道别人用于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将银行卡提供使用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银行卡、手机卡都是实名登记的,不要随便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借给别人使用,甚至用来赚取好处。不是什么忙都可以帮,随便将银行卡、手机卡借给别人使用,很可能会构成犯罪。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