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在反传销群里面问我:”资本运作是传销吗?为啥国家不管”?
一般这样提问的人通常都是被人骗到传销组织里面,在传销组织里面待过一段时间,听过传销组织讲课内容,或者是有家人在传销组织里面,有些人已经被传销组织洗脑,整个人都稀里糊涂的,有的人坚信这个是传销组织,但是他不解为什么公安不打击传销?
确实在广西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云南昆明,曲靖,四川成都,绵阳,南京,郑州,长沙,武汉,苏州,山东乳山等一些省会、地级市,甚至北京周边的城市,都存在着大量的传销组织。传销组织为了给新人洗脑,通常会谎称所从事的项目是国家工程,打着政府支持的幌子招摇撞骗,就比如1040阳光工程,云南万商西进,四川绵阳新时代,都是是打着政府支持的口号,自称是资本运作,连锁经营,商务商会,说是国家秘密支持的行业,说这个行业是不违法的。
甚至有的传销组织成员在给新人洗脑的时候,大言不惭地给新人说:我们如果是传销组织,警察为什么不抓我们?以此来证明他们是合法的,确实有很多人,在传销组织里面听课期间也打过110,希望警察把传销组织一锅端掉,但是大多数情况下警察只是过来把人给带到警察局,然后做个笔录,人就放了出来。那些传销组织成员还洋洋得意的说,你看,我就说公安不管我们吧,我如果做的是传销,公安怎么会把我给放掉呢?我们做的就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公安为什么不抓我判刑?这就让那些报警的人感觉到很无奈,甚至相信了传销的鬼话。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警察真的不管传销吗?
首先我们要知道,传销,它属于非法经营,属于经济案件,实际打击传销应该归工商管,工商如果认定这个是传销组织,只要证据充分,达到立案标准,工商才可以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
通常情况下,传销虽然归工商局管,但是工商局没有抓捕人的权利,如果需要抓捕传销组织,只能依靠公安部门,而公安部门没有直接抓捕传销分子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要打击传销,是需要公安,工商联合行动,缺一不可。
现实情况是,大多数人通常在遇到传销后,只想到了打110,110指挥中心指派辖区派出所警察去现场了解情况,或者有的人会直接去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巡逻,针对传销,接警的警员只能对传销组织级别较低的传销成员进行教育遣散,因为下面的人也都是传销受害者,他们也是被骗过来的,但是级别较低,达不到立案的条件,法律主要严惩的是传销组织的头目,而传销组织的头目,一般都隐藏的比较深,是不会轻易露面的,根本抓不着,级别较低的传销人员只能教育遣散。
况且,立案需要证据,刚去考察的新人发现这是传销,就算带着听课时候偷偷拍的照片,传销组织洗脑的书籍,图纸以及自己记下来的地址,去派出所报案,也没什么作用,因为这些都不是关键性的证据,达不到立案标准,没有立案也就没有权利进一步调查取证,只有立案了,执法部门才有权限进一步调查取证。
那什么才是关键性的证据呢?什么样的证据才能立案呢?
最关键的证据就是这个团队的人员名单,也就是体系图,人与人之间的上下级别关系必须要清楚,不能有断层。不低于30个人。也就是掌握了体系图才可以立案,如果只是刚去考察的新人,是无法掌握可以达到立案条件的证据的,没有在传销组织里面呆上一年半载,是掌握不了这些证据的,也就是说,只有那些被传销组织深度洗脑人才掌握了证据,但是他们都已经被传销组织洗脑了,对传销组织灌输的内容深信不疑,他们是不会把这些证据提供给警方的。
传销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规避风险,躲避执法部门的打击行动,他们也在不断的进行内部消毒,毁灭证据。就比如1040传销的申购单,申购单是证明他们从事传销的证据之一,在新人加入传销时候一般通过银行交钱,然后拿着汇款小票,填写申购单。但是传销组织头目会以“这是一个保密行业”或者“替你保管”为由,收走你的申购单,不让你手里面留下任何证据,而申购单拿到大经理室之后就被销毁了。
《刑法》第224条的司法解释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罪要超过30人才能定罪。也就是说,哪怕是有申购单,要超过30份申购单同时指正一个人,才能定罪,如果没有30份申购单,需要30个人证。就是因为一般报案的都是新人,没有证据,而掌握证据的被严重洗脑,不愿意配合执法部门,以及你甚至都无法证明自己交了钱,因为你的申购单早已经销毁了,所以,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警察就算想管也没有办法管。
即便如此,执法部门也并没有不管传销,近些年来,执法部门端掉的传销窝点数不胜数。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判刑的传销头目有很多,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为防止传销头目察觉到有危险提前跑掉,政法部门打击传销的行动之前都是保密的,执法部门办案也不会每次都叫媒体过来拍摄,也不可能每次打击传销都通知你来观摩一下,抓进看守所的传销成员也不是你随便就能见到的。
还有就是,因为传销组织等级森严,执法机关很难掌握全面的证据,每次打击传销行动都会有个别传销头目由于证据不足而成了漏网之鱼,而这些漏网之鱼会及时封锁消息,告诉下面人,这是“宏观调控”,并及时让自己下面的团队与被执法部门打击的团队断绝来往,或者是带领自己的团队及时迁移的别的地方,逃避警方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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