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了解到,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整体格局。
《意见》把“文化引领、产业带动”“农民主体、多方参与”“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特色发展”作为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得到有效激活,乡村文化业态丰富发展,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乡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文化产业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更加显著,对乡村文化振兴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意见》明确了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其他文化产业、文旅融合等8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提出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汇聚各方人才的有效机制、加强项目建设和金融支持、统筹规划发展和资源保护利用等4个方面政策举措,加强政策集成,营造有利环境,引导文化产业机构和工作者深入乡村对接帮扶、投资兴业,促进文化产业人才、资金、项目、消费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教育、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各级机构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部门协同,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遴选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充分发挥县域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