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辽宁阜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阜新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面实现病例清零,所有封控区、管控区已解除封控管理。为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社会面活动有序开放。
1。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预防性消毒,工作人员每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
(1)实体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可正常开放;
(2)影剧院,台球厅、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等各类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社区活动中心限流50%开放;
(3)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堂食)、鲜花店(线下)限流50%开放;
(4)室内景区景点50%限流开放;室外景区景点落实分时段预约、限流错峰要求。
2。凡外地返阜人员,必须在抵阜前三日向单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阜后第一时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外出,并进行自我健康监测7天。
3。对常态化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公共场所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鼓励全民参与防疫监督,对不履行防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总台记者 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