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持续深化自治区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市纪委监委机关切实加强对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对涉粮问题线索的处置。”

  “市委组织部严格落实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抽调30名非纪检系统干部参加市委新一轮巡察工作。”

  近日,北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自治区第二巡察指导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各有关单位在会上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报。

  这是北海市委贯彻落实自治区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要求,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的具体体现。自今年1月自治区第二巡察指导督导组反馈意见以来,北海市委高度重视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责任“零懈怠”、问题“零回避”、整改“零拖延”,切实做实做细各项整改工作,助推巡察工作质效双提升。

  “为进一步抓好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扛牢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和市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北海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介绍,在具体的工作推进过程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市委巡察机构组织协调,纪检、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通力协作,抽调精干力量,全程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完善的整改工作体系。

  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北海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整改工作方案,确定42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取得明显成效时限以及整改落实到位时限,确保整改工作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同时,市辖县(区)党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均根据职责分工,对照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通过“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逐项梳理归类,实行动态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不漏项、整改过程抓得紧、整改成效过得硬。

  整改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北海市委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对存在的共性、普遍性问题,探明“病因”,深挖细查主动补账,认真检视问题背后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推动解决一批系统性、区域性、政策性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提升县(区)党委巡察工作水平,市委迅速启动对市辖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开展巡察指导督导;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共同组建巡察工作整改专班,督促指导全市各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北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表示,北海市委正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真改实改,改出实效、改出特色。截至目前,4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36项,整改完成率达85.7%。(北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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