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检察官骑马踏雪前往哈某家。
检察官在禾木哈纳斯蒙古族乡政府召开听证会。检察日报通讯员阿劳·叶尔兰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禾木哈纳斯蒙古族乡,是中国西部最北端的乡。哈某的家就在这里。3月27日,一群“检察蓝”骑马踏雪来到哈某家的小院,为了一场公开听证会。
哈某是一起邻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中被告人的近亲属。吾某是被害人的女儿。吾某的母亲和姐姐早年去世,她和父亲相依为命,而这次意外又夺去了父亲的生命,令她濒临崩溃。
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吾某内心并不接受。于是,她请求布尔津县检察院提出抗诉。该院审查后认为法院量刑适当,不支持抗诉,吾某遂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阿勒泰分院(下称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提出刑事申诉。
接到申诉材料后,案件层报至阿勒泰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木合亚提·木哈马迭处。他决定包案办理,并认真查阅了所有案卷材料,认为虽然法院量刑并无不当,但有必要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向申诉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考虑到哈某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加之天气恶劣,来院参加公开听证确有困难,木合亚提·木哈马迭说:“那我们就去距离他们最近的地方召开公开听证,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3月26日,检察官一行人乘车赶往300多公里外的禾木哈纳斯蒙古族乡。到达乡里后,当地工作人员告知检察官,天气恶劣,汽车根本无法到达。想到申诉人吾某迫切的心情,检察官们决定,“车开不动了,我们就骑马去!”
3月27日,当地乡政府和公安机关为检察官协调了马匹,并指派了带路员。在那条仅能通过一匹马的山间小路上,积雪已经没过了马腿,检察官们骑马穿梭在白桦、云杉、灌丛间。
“多少年没骑过马了,雪又这么大,其实我心里非常害怕,但是如果我们的付出能换来群众的满意,咬牙也要上!”马背上,办案检察官沙吾列·胡吉肯说。
骑马踏雪近4个小时,检察官们终于来到了哈某的居住地。在哈某家中,检察官们揉搓着冻僵的手,和哈某面对面交流。3月28日一早,检察官们又来到禾木哈纳斯蒙古乡政府,当面听取吾某的诉求,了解吾某的生活现状,对她进行心理疏导。一番敞开心扉的交流,情绪激动的吾某渐渐平和下来。
因前一晚发生雪崩,人民监督员、案件承办法官被困路上,原本定好一大早举行的听证会只能推迟到中午。在乡政府会议室,木合亚提·木哈马迭作为主持人介绍了此次听证会的议题、程序和目的,并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释法说理。申诉人吾某陈述了申诉理由和诉求。办案检察官沙吾列·胡吉肯从案件事实,被告人犯罪时的主观心理、犯罪起因、经过和结果,以及是否有救助行为等方面,全面分析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耐心地向吾某释法说理。
哈某作为被告人近亲属也发表了意见,表示愿意赔偿申诉人5万元。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结合该案具体案情发表了评议意见。
听证会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许,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听证会圆满结束。
“检察官到家门口开听证会,我感受到了温暖和重视。现在我的心结已经打开了,今后不再因此事信访了。”吾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