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好。
1、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首批百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昭乌达盟农牧机械化学校。1988年,改建为“内蒙古纺织工业学校”;2004—2005年,赤峰市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赤峰财经学校、赤峰民族技工学校、赤峰黄金技工学校并入;2011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晋升为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宁夏银川市职业学校有: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银川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银川科技职业学校、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1、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NingxiaVovationalTechnicalCollegeOfIndustryAndCommerce)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首批百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银川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西夏区文萃路,是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该中心建成后,银川一职、银川二职、银川三职三校四校区将整体迁入,该中心成为辐射周边多所大中专院校的职业教育核心区,提升了银川职业教育的整体实力。
3、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区唯一一所专门培养幼儿教师的普通高专学校,是宁夏幼儿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是推进宁夏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阵地。自1975年创办至今,学校已有41年的发展历史,有着良好的办学基础和社会声誉,被誉为“宁夏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校始终坚持全心全意办人民满意教育,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4、银川科技职业学校
银川科技职业学校位于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技城,校区东临黄河,西屏贺兰山。是一所依托银川大学办学,且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2018年4月18日,银川科技职业学校正式挂牌成立。学校建筑面积188万平方米,现有学生3500余人,教职工154人。
5、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NingXiaPoliceVocationalCollege),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高职学院,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三个试点院校之一,
也是宁夏公安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宁夏教育厅确定的首批重点建设的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挂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宁夏辅导总站、宁夏司法干部培训中心、宁夏法官进修学院5块牌子。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银川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银川科技职业学校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章程
一、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还可以。
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首批百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三、师资力量
学院有教职工589人,专任教师297人,副高以上职称155人,“双师素质”教师257人,硕博以上研究生175人,兼职教师375人,从区内大中型企业聘请客座教授12名,专业带头人27名,骨干教师77名,国家级考评员29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并涌现出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中国烹饪大师”、“全国餐饮服务大师”等优秀教师。
四、优势专业:
自治区骨干重点建设专业(4个):
清真烹饪工艺与营养、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
自治区骨干师范专业(3个):
烹饪工艺与营养、酒店管理、市场营销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4个):
清真烹饪工艺与营养、物流管理、应用化工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学院全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08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结)业证书
学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五条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八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处理考生专业分配的分配原则。考生若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按照语数外分数高低排名,先后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学院退档程序。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学院非英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按照中央军委、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中规定,学院定向培养士官只招收男生。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学费:4600元/学年,定向培养士官生学费:7000元/学年,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800元/学年。
第十四条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分4500元/生/年、3000元/生/年两个档次;
4燕宝助学金:宁夏籍困难高职(专科)学生享受燕宝助学金2000元/年,连续资助三年;
5校级奖学金:为品学兼优学生设一等综合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单项奖学金1000元/年;
6勤工助学:根据学生勤工助实际情况,可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7建档立卡:宁夏籍高职(专科)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8助学贷款:凡是被录取的学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可贷不超过6000元。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951—6736336、6722904
网址: wwwnxgseducn
邮箱:zsjyb512@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951--2018096
学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
本章程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