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开户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开户时间
办理开户手续必须在股票交易时间内办理,法定节假日不能办理,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创业板股票开户流程
1、办好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以后随带本人身份证件和股东账户资料在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开设一个银行帐户(存折,卡都可以;以前有帐户的不需另外开设),在银行服务台填写一份银证转帐业务资料到窗口办理银证转帐业务。
2、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你当地证券公司填写开户资料,开设上海A股股东账户 深圳A股股东账户,同时办理资金账户。(90元开户费)
3、开户手续和银证转帐业务全部办好之后,只要把炒股票的钱存进该银行帐号就可以了,让银行工作人员直接把钱转进证券账户或者可以通过柜台,电话委托或网上银行等。这样就可以买卖股票了。(证券帐户和银行帐户的资金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随时转帐)
注意,创业开户必须要本人亲自到第一创业营业部办理手续。
怎么在网上开通创业板账户
创业板开户条件为:必须是具有了两年或者以两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这样的投资者才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只要符合这个条件的投资者,就可以到所属的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提交申请;
并且在现场还在认真的阅读《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之后签字交工作人员,会有证券公司对其进行相关程序的核查,合格后会在两个交易日,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在这期间投资者有权对申请进行撤回。
请问如何开通创业板
创业板账户的开通是不可以在网上进行的。
1、开通办法:
您的账号需要开通创业板权限方可购买创业板股票,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身份证、资金账户卡及股东账户卡到证券营业部柜台申请办理开通。
2、注意事项:
如果未满两年交易经验,证券公司在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并经过营业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方可在上述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开通交易。
扩展资料:
股票开户注意事项
1、如果需要周末或中午等非交易时间开户一定要先和证券公司咨询沟通好确认可以办理再去。
2、银行卡作为今后银行和证券之间转账的必经,选择自己方便的银行卡,有银行卡可以直接带到证券营业部去办理开户。如果准备新办银行卡的话,先到证券营业部开好户再到银行办卡,这样办卡和办第三方业务一起,去一次银行就行了。
3、开户前可以通过网站咨询和电话先告知工作人员相关具体理财需求,工作人员会给予有针对性的解答,关于佣金等情况也事先确定。
4、开户的券商不同,所收的佣金也不同,现在网上开户佣金一般为万25,在本地开户现在一般为万3或万35 是万25的很少。
参考资料:
_证券账户
创业板开户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板满足以下任意条件即可进行开通:
1、近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不含融资融券资产)且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2、在2020年4月27(含)之前曾开通创业板权限。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详情请咨询您的证券公司。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
应答时间:2021-08-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如何开通创业板
一、创业板股票所需条件:
1、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自然人投资者。
2、投资者向所属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开通申请后。
3、认真阅读并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4、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即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5、投资者在此期间也可以撤回开通申请。
二、注意事项:
1、对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原则上不鼓励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创业板投资基金、理财产品等方式间接参与。如果投资者审慎评估了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坚持要申请,则必须在营业部现场按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
2、在上述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并经过营业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投资者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投资者在此期间也可以撤回开通申请。
股票创业板怎么开通
2020年4月28日起,个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的条件为:
1、资产要求: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交易经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必须满足)。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存托凭证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才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投资者本人一码通下任一证券账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查询。
如果您满足条件,可通过券商柜台或者交易软件申请开通。
董事会作出决议——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出具专项意见。
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扩展资料:
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要求规定:
1、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2、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披露的内容应当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时间。
3、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