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于2001年制定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其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负责布图设计登记工作,受理布图设计登记申请。
即你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登记。
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和样品包括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图样;布图已投入商业使用的,应提交含有该布图的集成电路样品;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若面交申请,布图设计登记费2000元,与印花税5元要一次付清,一旦审查通过即可颁发证书。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登记申请之日或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布图设计自创作之日起15年(无论是否申请登记或商业利用)后,不再受本条例保护;生效日即为布图设计申请日。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是指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独占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最基本的权利是独占权,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专利权人有权独占利用其专利所涉及的技术,其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在商业上使用、生产、销售、进口或者许诺销售等。
1转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转让方式可以是出售、许可使用、转让等,转让的方式和条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2许可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权许可给他人使用,许可方式可以是独占许可、非独占许可等,许可的方式和条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非独占许可等,许可的方式和条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4禁止侵权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后果,赔偿损失等。
5追究侵权责任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总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是指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禁止侵权权和追究侵权责任权等。这些权利可以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创新成果,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