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一次具体的价格根据地域不同,其实是有差别的,另外还受到透析的方式的影响。最常规的普通透析,价格一般约为五百元,这是单次医院收费的价格,如果有医保的报销,各地的政策会有非常大的区别。以北京地区为例,透析作为特种病的操作,报销的比例较高,一般可以达到90%-95%。每个患者每周透析的次数一般为2-3次,但是慢性肾衰的患者需要全年进行透析,一年透析的整个费用为十万元左右。如果国家能够报销90%甚至95%,患者实际自己负担的单纯透析所需费用是五千元到万元,这个比例大多数患者及家属可能接受。但是在很多不发达的地区,医保报销比例没有那么高。另外还有一些农村医保,负担比例相对也比较低,这种情况下患者和家属的经济负担相对较重。
透析费用要根据医院具体规定而定,医保可以报销。
不同的地区、不同等级的医院血液透析的价格不同,血液透析已经被纳入医保报销项目,最高的报销比例为90%。
医保卡报销范围有:
1、门诊医疗费用,即购买了医疗保险后,可以报销被保险人因普通疾病或者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而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其中,“大病”主要包括白血病、血友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等;
2、特药费用,即被保险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按照规定发生的特效药费用可申请医疗保险报销;
3、住院医疗费用,即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急诊抢救并入院治疗的,如果所诊治医院为有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那么在此期间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照规定比例报销。
但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报销:
1、不到定点机构就诊、购药、不按病种目录和规定程序入院和转院的;
2、属于其他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
3、工伤事故、女职工生育;
4、本人违法犯罪、醒酒、自伤、自残等各种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的;
5、将证、卡借给他人或用他人证、卡冒名就诊的;
6、私自涂改处方或虚开、多开医疗费用单据,冒名领取统筹基金的;
7、因本人原因,不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制度的;
8、其他不属于医疗保险应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