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交所综合会员申办程序如下:
(一)拟申请成为交易所综合类会员的单位向交易所会员管理部门递交如下资料:
1.《会员加盟申请表》;
2.主要发起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主要发起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4.主要发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5.主要发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7.体现公司现货供应能力的资质证明材料;
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交易所会员资格审定委员会对申请单位递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由交易所会员管理部门向申请单位发出加盟意向通知书,申请单位凭此通知书在天津市(交易所指定的地区)工商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注:自加盟意向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按交易所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者,其加盟申请被自动取消,且在1年内交易所不再受理该发起人的加盟申请。
(二)申请单位注册登记完毕后向交易所会员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由会员管理部门进行复审:
1.公司章程;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三)复审合格后,申请单位缴齐相关费用,与交易所签署合作协议,正式成为综合类会员,并颁发会员证书,在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未被批准者交易所出具资格否定书,由申请者自行承担一切申办费用。
(四)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综合会员资格审核标准是: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有符合交易所业务需求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
3、经营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人(含)以上具备3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或贵金属投 资、经营管理;
4、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及配套的通讯线路、专业人员及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贵金属业务管理制度、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制度等;
6、股东或其母公司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7、熟悉并承认交易所各项业务管理办法;
8、认缴交易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9、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10、原则上要求综合会员必须在天津市(交易所指定的地区)工商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期货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资产或市值大于10亿人民币)、大型黄金矿山或贵金属现货经营企业(产量或贸易量为国内前20名且资产或市值大于10亿人民币),经交易所审核,可以直接成为交易所综合会员而不受上述注册登记地条件的约束。
综合类会员缴齐交易所相关费用后,向交易所合规稽核部门申请现场实地复审,现场实地复审通过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
交易所对综合类会员实行年检登记制度,年检登记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年检时综合类会员向交易所会员管理部门提供如下文件、材料:
(一)综合类会员年检登记表;
(二)通过本年度工商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交易所对综合类会员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年检的,在其《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印章,并在交易所网站上予以公告;经审查未通过年检的,交易所终止其会员资格,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