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研究生分数线如下:
兵器科学与技术:268。
材料科学与工程:284。
材料与化工:284。
电气工程:348。
电子科学与技术:321。
电子信息:218。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65。
法律(法学):258。
法律(非法学):335。
法学:374。
复杂装备研制管理:389。
高等教育学:364。
工程管理:189。
工商管理:170。
工业工程:403。
工业工程与管理:182。
公共管理:393。
管理科学与工程:398。
光学工程:278。
广播电视艺术学:381。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273。
航天仿生科学与技术:310。
核技术与材料工程:288。
核科学与技术:263。
化学:337。
会计:193。
机械:242。
机械工程:261。
集成电路设计:36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71。
交通运输:275。
交通运输工程:279。
教育管理:258。
金融:363。
课程与教学论:378。
控制科学与工程:295。
力学:296。
马克思主义理论:37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考研分数线如下:
理科类:本科毕业生专业均分不低于78分,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不低于85分;文科类:本科毕业生专业均分不低于75分,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
根据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基本原则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组织管理: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监督工作由校监察处负责。各学院为复试及录取工作主体,院长和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主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 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负责组织本学院复试及录取具体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负责对本学院工作监督和检查, 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录取计划: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基础上,学校按照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重点支持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的急需学科,并结合各学科(学位类别)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学院录取计划。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由学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