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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为区域间经济合作组织,成立于200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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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为区域间经济合作组织,成立于2000年10月24日。
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涉及中国和东盟国家中的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等国家,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旨在发挥北部湾的区位优势,促进环北部湾和南海沿岸国家和地区间的合作。
- 中文名
- 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
- 性质
- 经济合作组织
- 成立目的
- 推动北部湾区域内的经济合作交流
- 成立时间
- 2000年10月24日
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组织构成
北部湾位于太平洋西岸、亚洲大陆东岸,一水连接“两国四方”,即越南北部、我国的广东雷州半岛、广西南部、海南西部。
北部湾中国段区位独特,是我国联系东南亚、沟通新马泰等国际经济区域的天然纽带;也是连接经济高速增长的华南经济圈和自然资源极其丰富的大西南地区的经济枢纽,是我国沿海开发开放最具潜力的地区。
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成立
为了推动北部湾区域内外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促进区域资源的合理配置、互惠共享和有效利用,促进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和区域经济的迅速崛起,湛江市人民政府与海口市人民政府、北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湛江市人民政府、北海市人民政府、海口市人民政府、钦州市人民政府、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东方市人民政府、儋州市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湛江港务局、柳州铁路局、海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参与,于2000年10月24日在广东省湛江市成立了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
2001年海南省临高县申请加入了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2020年11月22日,广西南宁、海南昌江正式加入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增加到35个,全面覆盖北部湾城市群。
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原则
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坚持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讲求实效、逐步推进的原则,致力于整和北部湾经济资源,构建北部湾经济圈,促进北部湾经济的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