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可以指定品牌吗

核心提示不可以,所有招标项目均不能指定品牌,否则属于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不可以,所有招标项目均不能指定品牌,否则属于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

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第五十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问:我是一家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最近负责某成套设备采购,该采购包括A、B两种设备。甲公司生产A设备,但同时代理了乙公司的B产品,且是B第二种情况是如果A、B产品在同一标段,也就是较为复杂的集成采购。一般而言,集成类采购的各类产品中包括实现主体功能的产品和其他产品。上述文件都回答了单一产品的采购,我认为集成采购也应当遵循财办库[2003]38号文件精神,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很多专家认为,应以主体功能作为衡量标准,即在计算投标供应商家数时,如果实现主体功能的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供应商,应按照1个供应商来计算。为避免主体功能范围不清,建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编制标书时,在标书中对主体功能构成范围做事先约定。综上所述,这两家供应商在投标人认定上,只能认定为同一投标人。该项目可能因此出现投标人数不足3家而流标的情形。代理机构应建议这两家供应商商量后由其中一家来参加投标。但是,如果招标文件中并未写明此类要求,代理机构无权剥夺任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权利。供应商可以依法参加本次竞标,但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能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此外,需提醒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的是,工程类项目还应当参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2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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