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济宁市公安局,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29号。
济宁狗证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进行体检并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类免疫证》;
3、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法律依据:《济宁市养犬暂行管理办法》
一、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二、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根据《济宁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九条 规定,居民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或暂住户口;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独户居住的住所或居所。
第十二条规定,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单位养犬的,应当在取得犬只之日起15日内到动物防疫机构对其所养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注射兽用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免疫证明和免疫登记牌,并按照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规定, 居民和单位应当在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和免疫登记牌之日起15日内到县(市、区)公安部门办理养犬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
养犬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养犬人的姓名、住址和****;
(二)养犬单位的名称、地址和****;
(三)犬只的品种、出生时间、主要体貌特征、犬只照片;
(四)注射兽用预防狂犬病疫苗的时间;
(五)养犬登记证号码、发放时间;
(六)按照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