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列罗是世界知名巧克力制造商,在世界范围内知名度极高说起它,可能大家还不太清楚,但是说起是一颗被金箔纸包装的巧克力球,衬在深棕色的底托之中,大家马上就会想到它。不论从包装到价格都"金"光闪烁,每颗ROCHER都用独立包装,陈放在纸质或透明礼盒内,意念新颖独特,装潢典雅华贵。
本身这样放置巧克力球的包装已经获准注册为立体商标,但是费雷罗公司想把外包装的透明包装壳也注册为立体商标,在2018年3月22日,费列罗公司在第30类巧克力等商品上申请透明外包装盒注册为立体商标,但是却没有得到批准,3月31日,该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国知局复审认为,透明外包装壳属于商标常用包装的七面视图,就算是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的商品上面,消费者也不会讲其作为商标的一种标识,整体缺乏显著性,更不会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所以予以驳回。
而费列罗公司认为,在巧克力行业,这种透明包装壳不属于通用的包装,而且包装独特的立体形状,以及颜色的组合,中英文的组合等等,使得金色的巧克力球商标具有了显著性。是可以作为立体商标申请的。不服商标局的决定的,向北京知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基于此,国知局答辩称认为,从整体来看,以透明包装壳作为商标,很容易被公众识别为商品包装而非商标,所以驳回此次注册申请的决定,法律适用明确,事实清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也是保护商标的灵魂。好啦以上就是今天给大家整理的商标新闻,更多商标有关咨询可以关注我们八戒知产商标转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