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的经济

核心提示利辛县境以农业生产为主,农业又以粮食生产为主。建县以后,粮食生产占工农业生产的主导地位。“谷乃国之宝,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保证人民生活,尤其是日益增长的人口的需要和国家建设的重要物质资料,是稳定物价、稳定市场的关键性商品,也是农业经济发展的

利辛县境以农业生产为主,农业又以粮食生产为主。建县以后,粮食生产占工农业生产的主导地位。“谷乃国之宝,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保证人民生活,尤其是日益增长的人口的需要和国家建设的重要物质资料,是稳定物价、稳定市场的关键性商品,也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1965—1985年,全县平均以89.7%的耕地面积播种粮食作物,以7.7%的耕地面积播种经济作物,以2.6%的耕地面积播种其他作物。1965—198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徘徊在21.5万吨左右,平均每年递增1%。这个时期粮食生产量增长缓慢的原因,主要是“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由于“左”倾严重错误的干扰,在农村“大批资本主义”,社员家庭副业、集市贸易,甚至于集体经济的多种经营和工副业,都受到严厉的限制。一个时期用农业“学大寨、赶郭庄,推广柳西经验”的做法,硬性指导农村所有大队、生产队的生产,大搞形式主义和瞎指挥,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遭到挫伤。其次是生产关系制约了生产力,政企合一,农民缺乏生产自主权,虽然年年高喊“以粮为纲”,而大面积的粮食亩产上不去。但是这个时期大抓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化肥、农药、农田灌溉、农业机械化,农村用电等生产条件,都有进一步的改善,因此粮食生产才得以保证一定程度的发展。1980—1985年,全县粮食生产量,平均每年增长15.7%,主要是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多年来形成的生产力能够得到发挥作用。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965年为277.70万亩,1985年下降到258.24万亩,而粮食总产量却翻了一番。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粮食品种构成亦发生明显变化。夏、秋粮比重:其中1965—1985年,夏粮占39.3%,秋粮占60.7%,其中1965—1980年,夏粮占31.3%,秋粮占68.7%;1981—1985年,夏粮占53.9%,秋粮占46.1%。1980年以前,小麦占总产量的30%左右,红芋占总产量的45%左右。1980年以后,小麦占总产量的52.5%,红芋占总产量的30.6%。

2007年,利辛县畜牧生产呈恢复性增长,但受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和规模养殖总量偏小等影响,畜牧业整体发展后劲乏力,受市场影响波动性较大。渔业生产养殖水面稳定,优质、无公害产品比重提高。到2007年底,全县养殖面积达4183公顷,比上年减少17公顷,水产品产量为14813吨,比上年增长4.7%,其中:青鱼、草鱼4890吨,占水产品总量的33.0%,虾蟹类591吨,占水产品总量的4.0%。2007年末,全县村通汽车率为100.0%,通电话率达100.0%。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115.7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0.3%;全年化肥施用量(折纯)64421吨,减少9.8%;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505吨;农药使用量1947吨,增长7.7%;农村用电量9886万千瓦时,增长12.8%;农田水利建设步伐加快,2007年底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63440公顷,比上年增长1.3%,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以提高。

2012年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中有增,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新高。全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233035公顷,比上年增长1.96%,其中粮食播种面积211423公顷,比上年增长3.36%,粮食总产量98.13万吨,比上年增长12.76%。林业生产平稳发展。2007年,全县共完成造林面积275公顷,比上年增加141公顷,零星四旁植树300.9万株,比上年减少1.1万株,幼林抚育面积896 公顷,村及村以下竹木采伐量3.31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59万立方米。 1965年10月,由县地方财政投资建成56千瓦火力发电厂,为利辛县第一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966年11月,由县地方财政投资建成印刷厂。1967年初,由县地方财政投资建成农机修造一厂。1970年,由县地方财政投资建成酒厂、轮窑厂,由商业、供销部门投资建成食品厂,由粮食部门投资建成面粉厂。1970年2月成立工业局,管理地方国营工业。1971年由县地方财政投资建成工具厂,将县拖拉机站改建成农机修造二厂。1972年由县地方财政投资建成糖厂;7月撤销电厂,成立供电管理所,隶属水电局。1974年由县地方财政和省化工厅投资建成化肥厂。1976年由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治淮总队等单位投资建成钙镁磷肥厂,由水利部门投资建成水泥厂;撤销糖厂,与食品厂合并。1979年6月,供电管理所从水电局析出,成立供电局。1980年由县地方财政投资建成汽车修配厂。1982年由粮食部门投资建成粮油食品厂。同年10月撤销工业局,国营工业由县经济委员会直接管理。1984年由粮食部门投资建成饲料厂;农机修造二厂转产散热器,易名水暖设备厂。1985年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15家,其中12家分布在县城,3家分布在乡村;重工业8家,轻工业7家。

2007年,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6.04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9%。全县4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利税1027万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6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18.46万平方米。2007年,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147.3%,比上年提高21.4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989万元,比上年增长22.2%,利税总额2759万元,比上年增长30.8%,产品销售收入62902万元,比上年增长40.7%。

2012年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6.23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4.7%,拉动GDP增长1.6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年累计实现增加值17055万元,同比增长25.0%。现价总产值58211万元,比增长29.5%。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