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代以前出现的主要商业信用形式是什么

核心提示商业信用,是指工商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中因延期付款或预付货款而形成的借贷关系,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赊销和预付两大类。我国在周代就产生了商业信用的萌芽,秦汉时期商业信用规模有所扩大,明清时期票据化萌芽,民国时期产生现代商业票据。以史为鉴,可以看到

商业信用,是指工商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中因延期付款或预付货款而形成的借贷关系,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赊销和预付两大类。我国在周代就产生了商业信用的萌芽,秦汉时期商业信用规模有所扩大,明清时期票据化萌芽,民国时期产生现代商业票据。以史为鉴,可以看到商业信用在我国历史上虽然发展缓慢却是不可或缺的,商业信用在经济发展中有着积极作用。

关键词 商业信用 票据化 历史

一、我国商业信用的产生

商业信用,是指工商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中因延期付款或预付货款而形成的借贷关系,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赊销和预付两大类。我国在周代就产生了商业信用的萌芽。秦汉时期商业信用规模有所扩大,但仅是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的开端。

1.周代及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业信用萌芽

西周时期出现了带有商业信用色彩的买卖借贷契约,其形式有口头式和书面式。周代已出现了赊买赊卖的借贷关系,产生了商业信用的萌芽。

春秋战国时期,职业商人产生,使商业活动活跃了不少,但由于战乱不断,商业信用的发展始终停滞不前,不过并没有消失,有记载孔子的弟子就曾以挂账的形式取得赊买来的生活用品。

2.秦汉时期商业信用的扩大

秦汉时期,商业活动的规模扩大,随之商业信用也明显增多,表现为商业信用对象物种类增多、遍及的地域比较广、交易方式有所规范。不仅西北屯戍地区、内地的广大地区均可见赊买赊卖行为。但西北地区的商业信用主要局限于消费领域,而内地已发展到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

汉代商业市场上部分赊买赊卖行为已形成一定的制度,如赊买官物时双方需要订立契约,并且要有“保任者”或“知见人”充当类似于现在担保人或证明人的角色。赊买者在一个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偿还货款不付息,过了期限还款则需支付利息。为确保赊买赊卖契约的履行,汉代对违反契约义务的,规定了处罚措施。如《汉律》规定:“天子劳吏士拜它何疾苦禄食尽得不吏得毋侵冤,假贷不赏有者言”。

汉代把契约关系纳入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司法管理的范围,维护了赊买赊卖的正常秩序。汉代国家对赊购契约中的价格、利率、偿还期限的规定,对遏制交易中的欺诈现象,保护商业信用,都是十分有益的。

二、传统商业信用的发展

1.唐朝时期赊销在消费领域的普及和预付账款交易形式的产生

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长期动乱,商业萧条,商品经济处于低谷,商业信用也十分稀少。

唐朝商品经济的繁荣结束了先前时期商业信用的衰落,民间出现了大量的商业信用,并在消费领域十分发达。例如,食盐在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唐朝时期盐商就经常采用赊销食盐的商业信用行为。酒楼赊酒也是常见现象,不少唐代的文人雅士留下了关于赊酒来喝的诗词雅句。

唐朝官府与民间的商业信用往来也有发展。当时政府为了保证常平仓能收购到足量的粟米,采取了向民间预付货款的形式,政府也利用常平仓向贫民赊销粟米。

2.宋代时期预付账款在生产领域的普及

之后的五代十国时期,中国再次陷入战乱,商品经济陷入低谷,商业信用的发展也停滞不前,直到宋朝社会稳定后,商业信用再次有了起色。

相比前朝,宋代的商业信用有两点突破,其一是商人与生产者之间的赊销活动趋于常态化,即商业信用在生产领域得到了推广。其二是由于商业信用在生产领域的普及使预付账款这种高级的商业信用形式较前朝而言更为普遍,并在某些地区的特定商品生产过程中形成了习惯。例如,四川地区的茶商在茶叶交易过程中常采用预付账款的交易方式,以满足茶园户生产资金的需求。宋朝官府也常常利用赊卖等方式出售国有物资、预付账款订购商人物品,赊买民间草粮等。

3.元代时期生产领域商业信用的巩固

元代的商业信用继承了宋代商业信用的种种特征,并使生产领域预付账款的商业信用形式变得更为普及。先付“麦钱”、待麦子成熟后再收走麦子的做法,也是商人向生产者预付货款的一种形式。楮树是用于造纸的经济作物,其经营过程从栽种、剥皮到造成纸张,需要很高的成本,普通家庭承担起来有相当困难,于是有了“指地卖楮”,可能是商人预付货款,为生产者提供商业信用的形式。

4.明清时期票据化萌芽

明清时期,中国商业信用出现了票据化萌芽。当时的长途贩运商人从其他贩运商人或行店购货,因资金不够,常利用“会票”、“期票”等票据化的商业信用工具作为异时异地兑款的凭证。这样,避免了明清商业交易中纯凭个人信用而进行货物赊销时, 因资金不能及时到手而长期坐等的情况发生,从而加快商品流通的速度。但明清时期的商业票据由于还未能通过交换、买卖、贴现等途径在商业交易中流通,所以与现代意义上的商业信用票据还存在着较大差异。

三、近代商业信用的发展

1.晚清时期产生的“过账制”

晚清时期,宁波地区钱庄曾以类似于现代票据市场交易的“过账制”,成功完成了局部地区挂账或口头商业信用的清算和流通。

“过账制”是一种把结算制度和票据交换制度结合起来的十分独特的制度。其使用“过账簿”来代替票据。客户每年年初从钱庄领取新的“过账簿”,类似于如今的信用卡,信誉越高的客户可拥有来自不同钱庄的越多的“过账簿”,享受更多的授信服务。

2.民国时期现代商业票据的产生及《中华民国票据法》颁布

中国历史上最早提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是外资银行,直到1929年才有第一家中资银行——上海交通银行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与此同时,中国近代票据立法在经历了20余年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后,终于制定出第一部正式公布的票据法 。一方面,自《中华民国票据法》公布实施以后,南京国民政府逐步建立起来了票据承兑贴现制度,有效地改善了我国票据形式不一、种类不定等陋习。此后,钱庄、票号、银行等金融机构统一规范了他们发行的各种票据的格式。

1935年初,银根趋紧,工商界旧式放账方式已难以维持,流动资金运转不灵。尤其是上海绸缎业资金短缺严重。若采用赊销产品,卖方财力不足;若采用现金交易,买方资金链跟不上,导致买卖双方交易困难。所以此时绸缎业应运而生了“商业承兑汇票”,即在绸缎厂出售商品时签发为期三个月的汇票,经由购货方承兑为商业承兑汇票。由于《票据法》对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制度的规范,销货商可持汇票向银行承兑,银行亦可转贴现或再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使买卖双方和银行实现了三盈的局面,一方面,汇票的偿还期限给了购货方资金周转的空间,保持了先前赊销制度给买方的便利;另一方面,卖方在售货后可及时收回资金,减小了信用风险,对卖方也有利。从银行角度来看,商业承兑汇票给银行带来了额外的利息收益,增加了资金利用率。

绸缎业试行了商业承兑汇票之后,由于成效显著,其他产业也纷纷效仿。例如,机电业、丝织业、棉织业、禽蛋业也创行了商业承兑汇票,使商业承兑汇票得到了初步发展。

四、中国商业信用的历史特点

我国商业信用发展有一些历史特点:

(1)商业信用的规模决定于社会稳定和商品经济活跃程度;

(2)口头和挂账式的商业信用在我国历史上占主导地位;

(3)商业信用形式是从赊买赊卖开始,逐渐发展到预付货款的高级商业信用形式;

(4)商业信用兴起于消费领域,逐步扩展到流通和生产领域;

(5)商业信用的授信方最先为官府,慢慢发展到民间,最后银钱业也参与其中,官府逐渐退出;

(6)商业信用的票据化程度进展缓慢;

(7)商业信用立法历史上长时间空缺,法律环境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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