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系统怎么调试

核心提示摘要:看了不亏!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和维护保养都十分的重要,接下来本文就简单的介绍火灾报警系统怎么调试以及火灾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有哪些。首先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分为调试前的准备和调试过程的前端设备调试以及报警设备调试。其次火灾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

摘要:看了不亏!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和维护保养都十分的重要,接下来本文就简单的介绍火灾报警系统怎么调试以及火灾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有哪些。首先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分为调试前的准备和调试过程的前端设备调试以及报警设备调试。其次火灾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有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的维修保养,具体的关于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以及维护保养,赶紧到文中仔细学学吧!一、火灾报警系统怎么调试

火灾报警系统是能够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火焰等物理量,通过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以声或光的形式通知整个楼层疏散,控制器记录火灾发生的部位、时间等的系统。那么火灾报警系统怎么调试呢?

1、调试前的准备

在设备调试前,先对报警主机进行通电运行,判定主机自身工作正常。然后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处于手动或自动工作状态,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器》GB16806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依次进行手动或自动功能检查。

2、调试过程

(1)前端设备调试

前端报警设备可分为:感烟、感温探测器、火灾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压力开关、排烟阀、(口)、防火阀、水流指示、信号蝶阀等。

(2)报警设备调试

a、对报警线路进行绝缘测试。

b、分楼层、防火分区或回路进行通电调试。

c、根据平面图对报警设备进行逐个对照、调试。

二、火灾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有哪些

1、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

(1)维护要求:

a、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屏蔽、历史记录查询、火警优先等功能应正常。

b、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c、火灾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

d、控制器使用打印机记录火灾报警时间时,应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

e、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产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f、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源部分应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

(2)维护方法:

a项:操作控制器的自检按键,观察控制器面板上所有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的动作情况。当报警控制器处于报警状态时,手动操作控制器的消音键,检查控制器声信号消除情况。手动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的复位键,观察控制器、模块的工作情况。操作控制器屏蔽或取消屏蔽回路任一部件,检查控制器设备信息注释情况和屏蔽指示灯工作情况。结合探测器报警功能测试,查看报警控制器显示的报警部位、类型是否与现场一致。

b、c项:控制器发出消防联动设备控制信号时,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指示,该光信号指示不能被覆盖且应保持至手动恢复。在接收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反馈信号10s内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消防联动设备恢复。

d项:结合探测器报警功能测试,查看打印机记录纸张信息是否完整。

e项:控制器与任一现场部件之间的连接断路,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报警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f项:测试控制器电源转换功能:切断主电源,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正常。

(3)检测设备:

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秒表。

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1)维护要求:

a、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故障报警信号、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显示相应信息。

b、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监视并显示与控制器通讯的工作状态。

c、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建筑总平面图、保护对象的建筑平面图和系统图。

(2)维护方法:

使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联动控制信号、反馈信号,核对图形显示装置显示相应信号的物理位置准确性。

3、火灾显示盘

(1)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安装牢固,平稳无倾斜。

c、火灾显示盘应能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次有火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d、断开火灾显示盘的电源或信号线路,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100s内收到故障信号。故障信号在排除后自动复位。

(2)维护方法:

a、b项:目测,手动检查。

c项:使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显示盘和控制器火灾信息现实情况。手动操作设备的消音键,检查声信号消除情况。

d项:使火灾显示盘的主电源处于故障状态,用秒表测量控制器故障报警响应时间,观察控制器的故障报警情况和故障报警显示情况。

4、火灾探测器

(1)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探测器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明显松动。

c、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d、当被监视区域达到报警条件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e、探测器报警后应能启动火灾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手动复位前应予以保持。

f、探测器的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2)维护方法:

a、b、c、f项:目测,手动检查。

d、e项:对可恢复的探测器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使探测器达到报警设定值。对不可恢复的探测器采取模拟报警的方法,使探测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观察火灾探测器火警确认灯点亮情况。对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对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对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敏感部件故障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对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对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对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

(3)检测设备:

感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滤光片、秒表、钢卷尺。

5、火灾警报器

(1)维护要求:

a、安装应牢固、平稳、无松动。

b、应在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的控制信号后,发出声、光警报。

(2)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

b项:操作控制器使火灾警报器启动,观察火灾警报器是否发出声、光警报。

6、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1)维护要求:

a、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紧固部件无松动,启动零件不应破碎、变形或移位。

c、报警按钮编码应与竣工图标识、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d、被触发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

e、报警按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后,按钮的报警状态与火灾确认指示灯应能复位。

(2)维护方法:

a、b、c项:目测,手动检查。

d、e项:使报警按钮动作后,观察按钮火警确认灯的点亮情况。检查控制器火灾报警情况、火警信息显示和记录情况。复位手动报警按钮的机械机构,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按钮火警确认灯的熄灭情况。对可恢复的手动报警按钮,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对不可恢复的手动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7、消防应急广播

(1)维护要求:

a、广播扬声器表面无破损,安装应牢固可靠。

b、仪表、指示灯应显示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应动作灵活。

c、扬声器语音广播音质应清晰。

d、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保证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相关部位的扬声器和音响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e、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切换到主电源。

(2)维护方法:

a、b项:目测,手动检查。

c项:操作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使扬声器播放应急广播信息,检查语音信息的播报情况。

d项:结合消防联动功能测试,检查广播的控制功能。

e项:进行电源切换测试。

8、消防电话

(1)维护要求:

a、消防电话主机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应动作灵活。

b、消防电话插孔外观应正常。

c、当有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时,总机应在3s内发出呼叫声、光信号。

d、在消防控制室应能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

e、消防电话分机与消防电话总机的通话应清晰。

(2)维护方法:

a、b项:目测,手动检查。

c项:将任一部电话分机摘机,用秒表测量总机的响应时间,检查总机呼叫信息显示情况。

d、e项:操作电话总机建立通话,检查语音通话情况。

(3)检测设备:秒表。

9、消防电梯

(1)维护要求:

a、首层的消防电梯迫降按钮,应用透明罩保护,当触发按钮时,能控制电梯下降至首层。

b、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和自动控制电梯回落首层,功能、信号均应正常,此时其他楼层按钮不能呼叫控制电梯,只能在轿厢内控制。

c、消防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2)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触发首层的迫降按钮时,能控制电梯回落至首层,查看电梯下落情况。

b、c项:消防控制室手动和自动控制电梯迫降至首层,功能、信号均正常,此时其他楼层按钮呼叫功能失效,只能在轿厢内控制。消防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3)检测设备:秒表。

10、系统联动测试

(1)维护要求:

a、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对消防给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消防广播与火灾警报器、非消防用电切断、电梯等设备的控制应与设计文件相符。

b、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动作状态信号,均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2)维护方法:

使任一报警区域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将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置于自动状态,试验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对消防广播与火灾警报器、防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非消防用电切断、电梯等设备的联动控制功能。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启动提示,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预先设定的启动信号,其动作后的反馈信息应正确。

 火灾报警系统施工中常见的设备调试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2、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调试程序,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3、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准备工作

 一、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应按设计要求查验。

 二、系统的施工质量应按本规范要求检查,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应有文字记录。

 三、系统线路应按本规范要求检查,对于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20MΩ等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对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动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消防应急灯具控制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等设备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

 一、调试前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以及该总线回路上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连接后,方可接通电源。

 二、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 的有关要求对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应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3、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4、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

 5、检查屏蔽功能。

 6、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7、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

 8、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第7款检查。

 9、检查控制器特有的其他功能。

 三、依次将其他回路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上面规定条中第2、6、7款检查。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

 一、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逐个检查每只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二、对于不可恢复的火灾探测器应采取模拟报警方法逐个检查其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品时,可抽样检查其报警功能。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

 一、在不可恢复的探测器上模拟火警和故障,探测器应能分别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

 二、可恢复的探测器可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办法使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在终端盒上模拟故障,探测器应能分别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

 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调试

 一、调整探测器的光路调节装置,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二、用减光率为0.9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三、用产品生产企业设定减光率(1.0~10.0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四、用减光率为11.5dB 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故障信号或火灾报警信号。

 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调试

 一、在采样管最末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试验烟,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2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二、根据产品说明书,改变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使探测器处于故障状态,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象型火灾探测器调试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和模拟火灾的方法在探测器监视区域内最不利处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正确响应。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调试

 一、对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二、对不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消防联动控制器调试

 一、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任一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的受控设备相连接,切断所有受控现场设备的控制连线,接通电源。

 二、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 的有关规定检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用电设备的各项控制、接收反馈信号(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信号)和显示功能。

 三、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处于自动工作和手动工作状态,检查其状态显示,并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 的有关规定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相应要求:

 1、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100s秒内发出故障信号。

 3、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4、检查消音、复位功能。

 5、检查屏蔽功能。

 6、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7、使至少50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8、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本条第7款检查。

 四、接通所有启动后可以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

 五、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自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 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情况、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2、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

 六、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手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 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依次手动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七、对于直接用火灾探测器作为触发器件的自动灭火控制系统除符合本节有关规定外,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规定进行功能检查。

 八、依次将其他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的受控设备相连接,切断所有受控现场设备的控制连线,接通电源,重复第三项中3—7条的各项检查。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调试

 将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GB 17429 的有关要求检查其下列功能并记录,区域显示器应满足相应要求:

 1、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应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

 2、消音、复位功能。

 3、操作级别。

 4、对于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应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调试

 一、切断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任一回路与控制器相连接后,接通电源。

 二、控制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16808 的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功能试验,并应满足相应要求:

 1、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

 3、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 内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记录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4、消音和复位功能。

 5、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

 6、高限报警或低、高两段报警功能。

 7、报警设定值的显示功能。

 8、控制器最大负载功能,使至少4 只可燃气体探测器同时处于报警状态(探测器总数少于4 只时,使所有探测器均处于报警状态)。

 9、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本条第8 款的检查。

 三、依次将其他回路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第二项中的各项检查。

 可燃气体探测器调试

 一、依次逐个将可燃气体探测器按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的调试方法使其正常动作,探测器应发出报警信号。

 二、对探测器施加达到响应浓度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探测器应在30s内响应。撤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60s内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

 三、对于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除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将发射器发出的光全部遮挡,探测器相应的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消防电话调试

 一、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铃声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二、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外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通话,语音应清晰。

 三、检查群呼、录音等功能,各项功能均应符合要求。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调试

 一、以手动方式在消防控制室对所有广播分区进行选区广播,对所有共用扬声器进行强行切换;应急广播应以最大功率输出。

 二、对扩音机和备用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应急广播的语音应清晰。

 三、对接入联动系统的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系统,使其处于自动工作状态,然后按设计的逻辑关系,检查应急广播的工作情况,系统应按设计的逻辑广播。

 四、使任意一个扬声器断路,其他扬声器的工作状态不应受影响。

 系统备用电源调试

 一、检查系统中各种控制装置使用的备用电源容量,电源容量应与设计容量相符。

 二、使各备用电源放电终止,再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工作8h,且应满足相应的标准及设计要求。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调试

 一、切断应急电源应急输出时直接启动设备的连线,接通应急电源的主电源。

 二、按下述要求检查应急电源的控制功能和转换功能,并观察其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主电工作状态、应急工作状态、电池组及各单节电池电压的显示情况,做好记录,显示情况应与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相符,并满足要求。

 1、手动启动应急电源输出,应急电源的主电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且应在5s内完成应急转换。

 2、手动停止应急电源的输出,应急电源应恢复到启动前的工作状态。

 3、断开应急电源的主电源,应急电源应能发出声提示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接通主电源,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4、给具有联动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输入联动启动信号,应急电源应在5s内转入到应急工作状态,且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输入联动停止信号,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5、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然后手动插入操作,应急电源应有手动插入优先功能,且应有自动控制状态和手动控制状态指示。

 三、断开应急电源的负载,按下列要求检查应急电源的保护功能,并做好记录:

 1、使任一输出回路保护动作,其他回路输出电压应正常。

 2、使配接三相交流负载输出的应急电源的三相负载回路中的任一相停止输出,应急电源应能自动停止该回路的其他两相输出,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3、使配接单相交流负载的交流三相输出应急电源输出的任一相停止输出,其他两相应能正常工作,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四、将应急电源接上等效于满负载的模拟负载,使其处于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设计应急工作时间的1.5倍,且不小于产品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五、使应急电源充电回路与电池之间、电池与电池之间连线断线,应急电源应在100s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

 消防控制中心图型显示装置调试

 一、将消防控制中心图型显示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通电源。

 二、操作显示装置使其显示完整系统区域覆盖模拟图和各层平面图,图中应明确指示出报警区域、主要部位和各消防设备的名称和物理位置,显示界面应为中文界面。

 三、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显示装置应在3s内接收,准确显示相应信号的物理位置,并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相对应的界面。

 四、使具有多个报警平面图的显示装置处于多报警平面显示状态,各报警平面应能自动和手动查询,并应有总数显示,且应能手动插入使其立即显示首火警相应的报警平面图。

 五、使显示装置显示故障或联动平面,输入火灾报警信号,显示装置应能立即转入火灾报警平面的显示。

 气体灭火控制器调试

 一、切断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接通电源。

 二、给气体灭火控制器输入设定的启动控制信号,控制器应有启动输出,并发出声、光启动信号。

 三、输入启动设备启动的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10s内接收并显示。

 四、检查控制器的延时功能,延时时间应在0~30s内可调。

 五、使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再手动插入操作,手动插入操作应优先。

 六、按设计控制逻辑操作控制器,检查是否满足设计的逻辑功能。

 七、检查控制器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送的反馈信号正误。

 防火卷帘控制器调试

 一、防火卷帘控制器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探测器、卷门机连接并通电,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二、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防火卷帘启、闭和停止的反馈信号。

 三、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有两步关闭的功能,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首次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到中位处停止;接收到二次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继续关闭至全闭状态。

 四、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防火分区内任一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到全关闭状态,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

 其他受控部件调试

 对系统内其他受控部件的调试应按相应的产品标准进行,在无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宜按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的调试方法分别进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调试

 一、将所有经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系统按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检查系统的各项功能。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本规范附录C规定填写调试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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