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大学生创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核心提示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有:(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有: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

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

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

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

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

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有:

大学生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大学生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在2010年12月31日前,大学生创业动漫企业,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怎样申请政府创业扶持资金

国家政策扶持创业项目有市场养殖业、农村种植行业、农业社会化服务。

1、市场养殖业

近年国家明确指出要促进肉牛、肉羊产业的发展,因为要让人们健康稳定地进食,肉类的质量和产量必须保持不变。2021年,由于某些原因,猪肉价格飙升。许多家庭放弃了猪肉,选择牛肉和羊肉作为日常肉类。国家大力扶持肉牛、肉羊产业,以满足市场需求,稳定市场价格。此外,肉牛、肉羊养殖等相关产业也将陆续发展。

2、农村种植行业

在种子产业等关键行业还没有实现自主研发,种子产业关系到一个国家农作物的质量和产量,这意味着别的国家完全可以依靠种子产业来遏制我们,因此我们应该实现种子产业的自主研发。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中国将在种子产业投入大量精力和资金,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研发环境,并提供优惠的政策支持。

3、农业社会化服务

中国农村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于农村现代化程度,发达国家的农村现代化程度很高,但中国尚未达到这一水平。此外,农村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很大比例,因此必须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目前,国家积极推进闲置土地流转,鼓励相关企业承包温室种植,发展特色产业,这些都是促进农村现代化的途径。此外,国家还鼓励年轻人返回农村创业。

扶持政策

1、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2、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于创业者而言,创业初期多是开办中小企业,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额以内的贷款,并按国家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给予贴息。

3、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要想创业成功,仅有创业意愿还不够,关键还要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对创业者提供职业培训是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为了鼓励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第一步,政府发布政府扶持资金专项指南;第二步,企事业单位根据指南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第三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材料的形式审查,即看材料准备的是否是按照要求进行,如否可能会被打回;第四步,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包括技术方面及财务方面)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初评;第五步,通过初评的项目,需要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答辩;第六步,根据打分状况将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划档,决定支持、不支持以及支持金额数量;第七步,政府部门公布项目评审结果,与企业单位签订项目协议及任务书,下发资金;第八步,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完成预定任务目标,进行项目验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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