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基本要求
一、基本程序
1、室内装饰装修应符合下列基本程序规定:
1)起居室、卧室、办公室应先顶部、再墙面、后地面;
2)厨房、卫生间、开水房应先做好防水、再墙面、再顶部、后地面。
3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按先隐蔽工程、中间工程、饰面工程顺序施工。
4 )下道工序应在上道工序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及符合设计要求后,再进行施工。
二、材料的基本要求
1、材料采购要求
1)所采购材料必须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环保检验证,产品包装或标识上有中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地址、产品有效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卫生标准和消防标准。
2)采购材料时,须使用测水仪等检测设备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3)采购材料入库时,应做好验收工作。
2、材料保管要求
1)库存材料须堆放整齐、进行分门别类专人保管;
2)木制材料须存放于干燥通风地段,并做好防火、防水、防虫工作;
3)库存材料须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积压。
3、材料发放要求
1)材料销售员根据出货单组织发放材料;
2)库存材料须做到先进先出,对因材料质量引起的库存积压,要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