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大学
乙方:
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积极响应国家“以创业促就业”的号召,有效服务于(大学)在校大学生创业就业促进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双方共同合作在大学实施“创业实训模拟公司”项目。乙方在甲方协助下,为该校在校或已毕业大学生提供创业就业实训服务。从而丰富大学创业就业资源,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训、创业实训师资培训、国内外实训资源交流、实践教学研究和学生创业大赛。双方共同努力,积极申请使甲方成为“全国创业实训高校示范中心”。
二、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负责本校项目宣传和学生报名组织工作;
2.负责提供部分实训场地、教学和相关资源;
3.负责推荐优秀师资参与乙方各类创业实训项目;
4.负责参与创业实训与专业课程教学等方面的研讨工作。
(二)乙方
1.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国内外模拟公司资源和企业的对接工作;
2.负责建立实名制模拟公司实训服务体系,先期可为甲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创业实训;
3.负责为甲方提供国内国际交流协调服务。根据项目的运行情况和实际需求,定期组织安排人员去其他国家参观和考察模拟公司及创业就业培训的实施情况,同时组织国外机构和学员来访学习、交流;
4.负责优先推荐或聘请甲方人员成为国家创业实训项目师资。
三、关于工作机制
1.为了避免工作延误,双方同意以《工作联系单》为主要工作联系文件。重大事宜,签署《备忘录》;
2.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合作过程中的沟通和工作机制的建立;
3.在本协议提及的合作项目上,甲乙双方互为对方紧密合作伙伴。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协商更紧密、更长期的合作方式。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方式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如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将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结果为最终裁决。
五、关于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篇二
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籍贯乙:,身份证号:,籍贯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
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 3-5年
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
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 [长期][强关系] 的 [深度] 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 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 “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
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
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 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
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 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 5%股权解决 500 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特好。
二、合伙人股权如何分配?
三、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
后面两个大同小异,差不都格式和上面一样;
来自上海知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