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鱼功药物残留用什么可以检测

核心提示1水产品中渔药残留来源水域环境、苗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方面均可能造成水产品药物污染,影响水产品质量。导致水产品药物残留的主要原因:(1)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或禁止使用的药物。个别养殖业和加工企业业主,受到利益驱使,有意使用违禁药物;或

1水产品中渔药残留来源

水域环境、苗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方

面均可能造成水产品药物污染,影响水产品质量。导致水产品药物残留的主要原因:

(1)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或禁止使用的药物。个别养殖业和加工企业业主,受到利益驱使,有意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市场上一些渔药成分不明,养殖户盲目违规用药,造成有毒药物残留。

(2)不正确使用或滥用药物

。养殖户用药

2渔药残留的检测

时有定方法、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质联用和液质联用,国际上公认的定量方法是色谱法。2.1

气相色谱法(GC)

GC有许多高灵敏、通用性或专一性强的检测

会下,设立食品中兽药残留法典委员会。兽药残留法典委员会负责讨论药物残留的有关问题,并

决定食品中兽药允许残留量。

(2)美国?美国涉及到兽药残留管理的机构有3个,分别是国家环保局、食品药物管理局、农业部。残留计划由农业部食品安全与监督局负责具体实施。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海湾水产品实验室将研究兽药残留及其检测方法作为主要工作。1982年,在美国农业部的资助下建立了?避免食品动物中残留数据库(FARAD)?,供兽医和养殖者查询,现已发展为国际性数据库(SFARAD)。

(3)欧盟

2006年1月新的?欧盟食品及饲

料安全管理法规?开始实施,要求进口食品必须符合该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否则欧盟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进口资格。3.2

渔药最高残留限量(MRL)的制订

出于对食品安全及环境保护的考虑,MRL评估为世界各国所重视。世界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负责确定药物的MRL,并经该组织的食品兽药残留委员会(CCRVDF)作出进一步评价后公布。欧盟规定,对几乎所有的兽药包括应用于水产已数十年的知名化学药物,都要进行MRL评价。此项工作已于1999年12月结束,结果是将兽药分4个附录,分别为:确定MRL的兽药、无需提交MRL的兽药(宠物用药)、暂定MRL的兽药、未确定MRL的兽药,最后一类已被禁止使用。药残包括产品的任何可食用部分中残留的化合药物原药和(或)其代谢物,还包括这些药物的相关杂质残留。CAC对兽药残留的最高限量指对食品内部或表面法定允许或认为可以接受的最高兽药残留浓度(根据鲜重以mg/kg或?g/kg表示)。根据被认为对人体健康无任何毒害的残留种类和残留量来确定,用允许日摄入量来表示,或根据一个临时允许日摄入量确定。

在确定一项最高残留量时,还考虑到了植物性食品和(或)环境中的残留问题。另外,最高残留量可能会被调低,以便与兽药合理使用量保持一致,并考虑到有可供利用的实际化验方法。兽药的良好使用规范(GPVD)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官方推荐或核准的兽药使用方法,包括对停药期的规定。

器供选用,如氢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电子捕获检测器(ECD),氮、磷检测器(NPD)等,检测限一般为?g/kg级。但是大多数兽药极性或沸点偏高,需繁琐的衍生化步骤,因而限制了GC的应用。2.2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HPLC法灵敏度高、可靠性强,且重复性好、速度快。目前大多数水产品药物残留分析都采用HPLC法,包括氯霉素、链霉素、磺胺类药物、呋喃

[10,11][12]

唑酮、恶喹酸等。2.3

联用技术

近年来串联质谱在水产品的检测中得到应用。联用技术是现代药物残留分析乃至整个分析化学方法上的发展特点,兼分离、定量和定性(分子结构信息)于一体,因而特别适用于确证性分析。常用的联用技术有GC?MS、LC?MS、TLC?MS、CZE?MS等,LC与MS/MS的联用技术具有比单纯GC?MS、LC?MS及MS/MS有更高的专一性和灵敏度。在串联质谱方面,以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为主。2.4

免疫分析技术

免疫分析法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型分析技术,具有很高的选择性和灵敏性。免疫分析技术无论作为药残的检测手段还是样本净化方法,都能使分析过程特别是前处理步骤大大简化,主要包括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放射免疫测定法(RIA)、固相免疫传感器等。目前使用最普遍的是ELISA,具有操作简便、灵敏度高、样品容量大、仪器化程度和分析成本低的优点。目前几乎所有重要的水产品药物残留都已建立或试图建立ELISA检测法,如氯霉素、四环素、链霉素、己烯雌酚等。

为切实加强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枝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12]2号)精神,结合我市水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为基础,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切实加强水产投入品安全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大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年无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对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配足人员,增添设备,建立我市“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对水产投入品监管。建立水产投入品备案制度,强化对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坚决杜绝违禁药物的使用。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环丙沙星、激素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查处率达到100%。

 (三)强化对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建立水产养殖日志制度,全市主要养殖基地内养殖日志覆盖率达到100%;强化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主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检率达到100%。

 (四)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启动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检查验收、产地准出、市场自检、结果公示、产品退市、安全报告等配套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现我市上市水产品安全标准的目标。

 三、管理重点

 (一)重点产品。突出对本地生产的小龙虾、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鲤鱼、鲫鱼、团头鲂、鳜鱼、鲟鱼等主要消费品种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查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环丙沙星、激素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二)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八亩、杨林湖、陶家湖、毛湖埫等四个渔业主要产区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水产技术推广站、陶家湖苗种繁殖场、董市水产苗种场、远大渔业公司、三江渔业有限公司等水产苗种场的苗种质量安全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和投入品管理。

 1、建立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加强产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建立健全监测档案。在市内主要养殖基地设置监测点,监控产地安全变化动态,指导产地安全管理和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建立水产投入品备案制度。加强对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水产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督促投入品经营者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并保存其复印件。建立购销台账,载明投入品的名称、进货时间、来源、数量、生产企业、产品登记证号、销售时间、销售对象、销售数量等事项。杜绝禁用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确保投入品的可追溯。(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二)全面推进健康养殖。

 1、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和方法,指导水产养殖户科学防病、合理用药。指导、督促养殖户建立养殖日志。(责任单位: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加快精养鱼池标准化建设步伐,推进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组织实施与指导,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积极推进内检员制度,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3、强化水产苗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苗种生产许可制度,督促苗种生产单位按要求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督促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不规范的苗种生产单位加强整改。坚决杜绝苗种阶段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4、积极推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制度。鼓励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养殖大户大力开展健康养殖,支持其申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创建我市水产名牌。(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三)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

 1、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根据《枝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逐步建立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配套完善我市水产品检查验收、产地准出、市场自检、结果公示、安全报告等相关制度,联合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共同抓好对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指导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2、强化对大宗水产品的质量抽检。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生产和成鱼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环丙沙星、激素等违禁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3、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强化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坚决制止使用禁用投入品的行为,禁止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禁止未达到休药期的水产品上市。逐步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度、执法监管台帐制度、整改复查制度和查结案件公开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理、处罚公正、高效利民”。(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四)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和事故处置机制

 1、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系统,坚持重点监控与系统监控结合,加大对小龙虾、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鲤鱼、鲫鱼、团头鲂、鳜鱼、鲟鱼等主要消费品种的质量安全监测,对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进行摸查,对可能暴发风险的危害程度,对产业和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提前作好应对准备,确保群众消费安全。(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2、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精神,对可能发生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反应及时、依法处置、科学规范、措施得力”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程度,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农业部、省、宜昌市、枝江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共同打造安全、合格的枝江水产品。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动员渔业系统内行政、技术推广、渔政执法等单位力量,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分工,相互协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严防出现漏洞和差错。加强与工商、药监、卫生、畜牧兽医等部门协调沟通,搞好对渔药、鱼饲料等重点投入品的综合检查,妥善做好案件交接,确保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枝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宣传;抓好对水产品生产者、加工企业、水产投入品销售商的培训,使其知法守法,合法经营;加强面向社会大众的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体市民的质量安全意识,依法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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