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对供电电源是怎样规定的

核心提示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点备用,一保证供电的连续性。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