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
直销和传销最直观的特点有三个:
1、入门需要购买产品,服务或者缴纳入门费。
2、人员加入按一定的层级或者次序排列。
3、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但是直销与传销的区别是直销公司属于合法企业,经过商务部批准并颁发许可证。
所以直销属于合法,传销触犯刑法。
微商实际上是传统商业模式的一种升级变更。微商的经营途径与传统商业不同,前者是通过微信QQ等为经营途径。
传销,直销,微商三者的区别:
一、从法律层面来看:
1、直销合法,有专门的法律保障及约束
《直销管理条例》的颁布及实施就是为了保障和约束直销企业、直销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同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赋予了大众监督、举报的权利,让合法直销企业能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下健康有序的发展。
2、传销非法,法律禁止、各部门合力打击
《禁止传销条例》是和《直销管理条例》同时颁布的,一方面是为了整顿传销导致的混乱局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予合法直销更加有序的发展环境,让非法传销无处滋生和蔓延。
3、微商将纳入电商法,面临大规模整顿
我们天天可以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喜提豪车”“月入百万”的微商文案,但对于微商产品的评价却是褒贬不一,经销商囤货、产品功效虚假、制造假的交易额等。
由于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微商曾一度出现混乱发展的局面。
而从2019年1月起《电子商务法》将实施,也就说以后微商的经营行为就有专门的法律进行约束和规范了。
二、从事业经营角度看:
1、做直销能获得个人成长及财富积累
对于想创业的人来说,从事直销既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精力,也不用付出高昂的经营成本。
只要做好日常消费,当一个忠实的消费者,就可以通过直销企业获得更多的折扣以及事业经营机会,脚踏实地的做,财富也能细水长流。
2、做传销只会损失钱财甚至毁灭家庭
相信很多人没有亲身经历过,也看到过很多传销害人害己的事例。
对于传销组织而言,利用非法手段获取暴利是他们的目的,很多人就是初期尝到了一些蝇头小利,就不惜投入大量的资金,最后却落得倾家荡产的局面,严重者甚至因传销丧命。
3、做微商或成微殇,电商法或带来新局面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微商的发展速度之快超过了很多传统企业,但同时也经历过浮躁和狂想阶段,让不少人沉迷甚至走上了急功近利的道路。
而在明年,电商法的实施无疑会给微商带来新的局面,但这个新的开端,微商从业者们需要多久才能完全适应,现在还不得而知。
直销、微商、传销,一直以来被人们广泛对比分析。
但事实上,三者不仅有着本质的区别,从对社会的贡献、创业者的参与度以及消费者认可度来看,直销无疑都是大众创业、新消费模式下,人们更热衷的选择。
扩展资料:
如何识别传销: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参考资料:
1、第一,兴起阶段(1990年-1993年)
1990年11月,我国境内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经营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直销经营方式正式进入我国内地市场。由直销人员上门讲解并推销商品的方式,引发了社会对这一新型营销方式的关注。
雅芳公司的进入和初期经营的成功,起到了较强的示范作用,面对庞大的中国市场,其他国外直销公司紧随其后,从1992年开始以独资、合资的形式进入我国。国内一些企业也纷纷效仿。
2、第二,混乱经营到初步规范阶段(1994年-1997年)
随着直销经营的进入,直销形式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打着直销的旗号从事非法传销和“金字塔诈骗”活动。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95年底,全国从事传销的企业绝大部分属非法经营。
这些企业既不注册,也没有规范的营销手段,多数是通过层层“拉人头”,或者以离谱的高价强行销售产品,有的甚至利用直销进行诈骗、帮会和迷信聚集等活动,对社会稳定和治安造成严重影响。
有的非法传销组织以“快速致富”为诱饵,使不明真相的人加入,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定。对此,我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部门规章,对直销经营中出现的混乱现象予以规制。尽管如此,传销经营中的混乱现象和大量的非法欺诈活动并未得到根本遏制。
3、第三,禁止传销及部分外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阶段(1998年以后)
由于当时我国市场发育程度还比较低,监管手段尚不完善,居民消费心理还不成熟,对直销方式不甚了解,加上部分人快速致富的愿望迫切,导致许多人受骗上当,给非法直销经营者以可乘之机。
面对日益严重的非法传销活动给社会稳定和消费者权益带来的危害,我国政府果断地采取了严厉的禁止传销措施,于1998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4、第四,开放直销市场及直销法规正式出台阶段(2005年9月)
根据我国经济增长状况和多元化流通方式的发展,以及履行WTO的相关承诺,我国加快了直销立法的进程。
于2005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和《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并分别于2005年11月1日和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个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直销市场的开放和直销立法进程进入了新的阶段。
扩展资料:
长处:
在中国,直销解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的发展问题,缓解了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所以,直销得到了国家和政府大力支持。
对于直销从业者而言,直销是一种低门槛、白手起家的创业模式;在全球范围内看,目前还没有哪一种创业模式能够吸引到全球几千万不同种族不同背景和环境的人的共同参与,也没有哪一个行业能够如此引人入胜,令人快速成长。
作为一种创业模式,直销满足了人们实现其人生价值的需求。对企业而言,采用直销方式能够迅速实现盈利目标,对直销创业者而言,加入到直销创业行列能够实现低门槛(无学历、经验、资历限制)创业的梦想。
4中国的直销市场空间巨大市场空间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区域之大小;二是人口数量之多寡;三是消费购买力之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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