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是发行人与持有者之间的一种契约,其发行人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持有大量上市公司股票的第三者,如其非流通股股东。权证允许持有人在约定的时间(行权时间),可以用约定的价格(行权价格)购买或卖出权证所对应的资产,这些资产可以是个股,也可以是一篮子股票、指数、商品或其他衍生产品。从我国股市的情况,即将推出的权证所对应的资产将主要是上市公司股票。 x0d权证本身是有价值的,但一般比较便宜,发行后,权证可以上市交易,其价格取决于权证发行价、行权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的市价之间的差价。 x0dx0d权证怎么玩? x0dx0d投资者可以在发行人发行权证时进行购买,购买后可以在行权时间之前行权,即用行权价格到发行人处换取股票,然后抛出股票获利,如果不想等太长时间,也可以在权证上市后,在权证市场抛出,获取差价。没有参与权证发行的投资者也可以到权证市场买入自己看好的权证,等待行权,或低买高卖获取差价。上证所提供的权证业务实行的是T+0制度,当日买入可当日抛出。 x0dx0d收益VS风险 x0dx0d由于绝对价格很低,权证绝对价格的变化会小于对应股票(正股)的价格变化;但相对于其自身低廉的价格来说,其升跌百分比可以是正股的几倍到十几倍,其良好的杠杆效应可能成为弱势中的避风港。 x0dx0d需要注意的是,权证并非是一个独立的证券,其所对应的股票的价格决定其价值,因此,在投资者买卖权证时,也应该把分析的重点放在对应的股票上。只有正股价格偏低时,才应该考虑买入对应的权证。而如果正股价格偏高,买入权证将面临一定损失。另外,在股市大跌时,如果正股的价格跌到了行权价格之下,那这张权证也会变为废纸一张。 x0dx0d历史回顾:夭折的权证 x0dx0d回顾我国证券市场上曾经有过的短暂的权证交易历史,或有助于投资者熟悉权证、了解权证,懂得权证交易的机会与风险。 x0dx0d大飞、宝安开先河我国股市的第一个权证是1992年6月沪市推出的大飞乐股票的配股权证。同年10月30日,深圳宝安公司在深市向老股东发行了我国第一张中长期(一年)认股权证:宝安93认股权证,发行总量为2640万张。宝安权证一发行就在市场上掀起了权证浪潮,宝安权证价格从4元一直炒到20元,但宝安权证的收益率始终是负值。随着权证存续期最后期限的临近,暴跌也就不可避免。随后,沪市还推出了金杯权证、申华权证,但都反应平平。 x0dx0d配股权证保护老股东权益 x0dx0d为了在配股过程中保护老股东的权益,便于无力认购配股的老股东有偿转让其配股权,深沪两市在1995、1996年又推出配股权证,即A2权证。A2权证所代表的是在确定的日期,按事先规定的配股价格缴款认购这种股票的一种权证凭证。购入认购证后,持有人获得的是一种配股权利而非责任,行使与否取决于持有人的意愿。时间性是权证价值的重要因素,即权证价值与到期时间成正比,越是临近,理论价值越低。 x0dx0d借题炒作权证价倒挂1995年和1996年,沪市推出江苏悦达、福州东百等股票的权证,深市则推出武凤凰、湘中意、厦海发、桂柳工、闽闽东等股票的权证。这些权证到期后,因为市场比较低迷,转配股无法实施,经管理层批准,权证延期交易半年。这一延期给庄家操纵市场提供了题材,引发市场对权证的疯狂炒作。正股价分别只有4.3元和3元多的厦海发、吉轻工,权证价格竟然比正股价格还高,分别达6.78元和5.24元。正股价为7元左右的悦达股份,权证价格竟高达15元。 x0dx0d权证到期形同废纸这种畸形投资没有能维持多长时间。半年过后,因市场低迷,发行权证的个股有的已经跌破配股价,权证于是一文不值。以湘中意为例,临近权证摘牌时,该股配股价为3.2元,股价已经跌至2.8元,权证就成为一张废纸。由于权证价格的暴涨暴跌,投机极为严重,以致监管层在1996年6月底终止了权证交易。之后,再也没有发行新的权证。
权证 标的价格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 《1》权证的内在价值:权证的基本作用在于--以期权方式--对标的股票--进行套期保值,降低因股票远期价格波动带来的投资风险。比如: 1)*股票的行权价为10元,存续期1年,现价6元,这时应在买入该股的同时买入认沽权证,因为到时候无论股价是否低于现价,都可以按10元的价格把该股票卖给权证发行者。 2)同理,若该股现价15元,这时应买入该股认购权证,因为到时候无论股价是否高于现价,都可以按10元的价格向权证发行者买入该股票。 《2》权证的理论价格,在于标的股票到期行权时的行权价与现价之间存在的差价。 比如:*股票的行权价为10元,存续期1年,现价6元,这时该权证的理论价格应当是10-6-(相关手续费)-(预期收益),[注意这是个价格区间,不计算其未来的成长性。] 《3》权证本来是一张到行权期时买或卖股票的凭证,自身没有价格。正是因为其特有的远期保值价值使其具有了交易价格。 《4》权证到期行权时:认购权证持有者向权证的发行者购买“标的股票”;认沽权证持有者向权证的发行者卖出“标的股票”;权证本身不再交易“寿终正寝”,还原成废纸一张。至于买卖“标的股票”与正常股票交易相同。 《5》权证作为股票的衍生物,种类多,投资方式相差很大,交易过程投机性强,不易把握。一定要学懂弄通搞明白再参与。
权证的交易和行权
权证作为一种衍生产品,在交易规则上与股票有很多不同之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按下列公式计算: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零。”
公式应用中,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一、“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是指标的证券的当日涨跌幅限制的最高、最低价;
二、在计算价格时,每一步计算结果,需先四舍五入至最小价格单位。
以权证“南航JTP1”在2007年11月2日涨幅价格为例:南航JTP1(580989)在前一交易日(11月1日)为1.122元;标的证券南方航空(600029)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为21.61元,涨跌幅限制为10%,行权比例为1:0.5。
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10%)=21.61×1.1=23.771元=23.77(计算结果先四舍五入至最小价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