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俞先生早前买了一台手机,然而还不到一年,手机却突发自燃,于是俞先生找到厂家,要求赔偿一部新手机并且要求厂家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
针对此事,相关厂家也给出了自己的回应“内部燃烧原因与外部不一致”。换句话说,这部手机自燃并不是手机内部组件导致的,所以不是手机质量问题,赔偿不成立。看来手机厂家对这件事的态度还是挺明确的,但真相到底是什么?
自燃当天,并没有不当操作
据俞先生回忆,手机自燃当天,自己正准备和朋友用餐,也没有给手机充电,是突然发生的自燃情况,眼看手机突然冒烟,于是便把手机推到了地下。
事情发生后,俞先生便将此事投诉到了厂家,经过工作人员检测就像前面所说的,“手机内外屏的燃烧点不一致”,并建议俞先生可通过第三方再检测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而俞先生也表示很委屈,自己平常明明很小心使用,结果手机发现问题却无法解决?相信任谁遇到这种烦心事,都很难平复吧。
目前,事情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俞先生则打算进一步投诉。
维权路上的“绊脚石”,多次投诉拒绝受理
厂家表明态度后,俞先生显然没有接受,并拨打了投诉热线,但因为俞先生购买时是在佛山,而厂家所在地为深圳,这也导致出现了异地情况,再加上商家信息不全,俞先生的投诉被拒绝受理。
如此事情陷入僵局,目前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期待会有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说说我的看法
站在俞先生的角度,自己的爱机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发自燃,导致无法继续使用,而且还在保险之内,自然想到的是找厂家讨说法。
而厂家呢,我觉得检测过后,需要出具文字说明,并查明手机导致自燃的真正原因,来给俞先生一个说法,而不是因为非质量问题,就意味着这件事与厂家无关,这是对自己的品牌负责也是对消费者负责。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觉得俞先生应该找第三方来做检测,看看手机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才会出现自燃情况,如果检测后是手机自身问题,那么厂家必然要负起这个责任,反之如果是操作不当,那么手机在保险之内,也应该按照保险范围进行协商。
写到最后
消费者维权是老生常谈的话题,有时候维权难,找不到突破口,亦或者对方推卸责任“踢皮球”,这些现象在生活中时有发生。
作为消费者,我们只想维护自身权益,将损失降低到最小,而作为商家来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才是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而不是一味地推卸与拖延,这样对双方来说都是浪费时间。
所以说,真心希望社会上少些套路多些责任,双方互相理解互相解决,或许事情就会迎刃而解。当然,如果事情真的无法协商解决,那么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不可冲动用事,到时候有理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