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有很多闲置农房,有些是举家进城,有些是常年在外面打工,所以农村现在有不少地区出现了“空心化”,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就是农房闲置,只有过春节了才回来住一段时间。闲置农房放在那里,任其破败,这是一个很大的浪费。与此同时,很多城里人到农村创业发展,对利用闲置农房有需求。所以说,如果能把闲置农房利用好,既可以给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又能够给到农村创业的人员提供创业场所,这个问题确实值得研究。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一个方向,或者是一个路子。我国的农村承包地已经实现了“三权分置”,就是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这个路子也可以借鉴引用到宅基地以及闲置房的使用上。所以,今年一号文件提出来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际上就是讲的这件事。就是在坚持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资格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适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通过多种方式,使闲置的农房能够更好的利用起来。比如说,提供创业场所,有的地方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这种业态,这个方面这几年中央已经部署了在3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积累了一些经验,会在总结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复制和推广。因为这个事情是重大政策,所以要考虑周全,要依法依规,要尊重农民意愿。
答案是肯定不应该卖房创业,因为工作和生活是需要区分开来的。
创业的行为等同于风险投资,如果靠买房子去投资创业,无疑等同于自断后路,一旦创业失败,创业者的生活和工作将全部毁于一旦,这样的行为很显然是非常不理智的。
关于年轻人全资创业的事情,乔南有着自己的观点。
一、创业和生活是应该完美区分开来的,创业不应该成为生活的负担。
很多人之所以负债累累,最大的原因就是并没有自由的掌控自己的人生,而人生就应该细分化,所以你的行为应该绝对的理性化。
创业既是一份工作投入,而工作的投入不应该严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这两个概念都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卖掉房子的行为就是拿生活上的物质基础来进行赌博的行为。
所以我个人非常不赞同卖掉房子去创业的行为。
二、创业成功需要多种因素并存,卖掉房子只是满足了创业成本的因素,并不能减轻创业失败的风险。
创业是一种市场运营的行为,这里面包含的因素太多了,比如说项目运营的市场前景,创业城市的政策扶持,还有人才吸引机制等等。
从上诉的因素来看,创业成功绝非偶然的情况,而创业失败的概率却是非常之大,卖掉房子,只是强行解决了创业的最基本物质条件,而其他的因素是否具备完全无从考证,这样的行为等同于碰运气,不可为。
三、创业者要学会给自己留条后路,避免后续的人生陷入绝境。
创业者不要被网络毒鸡汤所误导,说什么置之死地而后生,韩信是成功了,可是徐晃去失败了,同样的一句话,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负债的人生可不是那么好过的,所以从凡事要给自己留条后路来看,卖掉房子创业的事情也是不可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