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标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权和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划分,主要区别在于:直营店主要是指所有权属于公司并且由公司自己管理,如深圳菲格贝拉公司,成立了自己的服装销售店面,在深圳、成都、南宁等多个城市成立了多家自营门店。 连锁店一般来讲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自己在各个区域的市场,开几家或更多的直营店,我们讲的连锁店实质也应当是一种直营店,简单讲,多加直营店就是连锁店喽,在所有权上理所当然属于公司了,一般来说,连锁店有着统一的CI。加盟又称特许经营,加盟者与公司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签订加盟合同(合同需要备案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只是个人协议),不是任何公司都有资格招加盟商的,特许人(公司)除了具备相应的法律主体资格外,还因该有自己的直营店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两店一年)。如深圳菲格贝拉公司在自营店的经营方式之外,又与多家企业签订了加盟合作的协议。
1、概念不同
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分店是针对主店来说的,主店之外下设的同类店,在经济上有附属关系,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隶属关系,在品牌和产品上有授权关系。
2、体系不同
分店的形式主要是主店的附庸。连锁店可分为直营连锁(由公司总部直接投资和经营管理)和特许加盟连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的组成的连锁体系)。后者是连锁经营的高级形式。 连锁店的形式可以包括批发、零售等行业,以至饮食及服务行业都可以连锁式策略经营。
3、经营特点不同
连锁店具有经营理念、企业识别系统及经营商标、商品和服务、经营管理四个方面的一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专业管理及集中规划的经营组织网络。
利用协同效应的原理,使企业资金周转加快、议价能力加强、物流综合配套,从而取得规模效益,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未来零售业不论走向何方,都将迈向连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