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说的中间商是不是经销商,如果是的话,下面是我自己的一些理解: 中间商品牌和生产商品牌对产品的营销的思路上不一样,先说说不同之处,再说优势和劣势吧.我认为主要有两点:1、生产商品牌像比较中间商品牌在注重销量的同时,会同时注重品牌的塑造.中间商品牌更注重销量2、生产商品牌是单一品牌,而中间商品牌往往不只一个,中间商会代理多个品牌用来分散风险,扩大利润 生产商品牌:优势:对品牌关注度高,会投放一定的形象费用.价格一般比较中间商品牌会更低一点. 劣势:1、对不够分量的客户关注度不足.2、生产商品牌办事效率不够高,中间过程太复杂(PS:当然,每个生产商不同,看实际情况,我说的是一般情况)中间商品牌 优势:中间商往往对当地市场更为了解,2、小店客情更好 劣势:1、资源投放不足,只做有"利"的事2、不够专业
中间商品牌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实行广告代理制的优点:
1.有利于实行广告专业化、社会化,可提高广告策划、创意水平,提高广告的社会经济效益。
2.有利于加强对广告业的宏观调控。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采取措施,扶持各种类型的广告公司,促进完善其经营机制与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还可提高广告业全面服务水平。并且可以集中力量,抓住广告管理重点,防止虚假违法广告的发生。
3.有利于制止广告业中不正当竞争。可以促使广告行业内分工明确:广告主的投资决策,委托广告公司策划、实施,媒介单位负责广告的编排发布。各司其职,互相协作,有利于消除争拉广告的混乱现象。
4.有利于广告客户广告计划的保证实施。广告公司能提供一班有熟练技能的广告人员,为客户服务。对多数客户来讲,聘用广告专职人才是不合算的。而且,广告公司人员有广泛的市场营销经验,一般比本单位雇员有较大的客观性、创造性。因此,客户可以依靠广告公司,全面实施自己的广告计划。
5.有利于向广告媒体提供销售时间罢免的经济方法。因为媒介无须与成千上万个广告主洽谈生意,只需与少量的经认可的广告代理商打交道,从而减少了信用的风险。并且,广告制作的形式和内容,也将会更加符合要求和规范。
存在的问题或者说缺点:
1.由于代理制是双向代理,其三方信息往往处于“不完全”状态,即广告主不能完全掌握广告公司和媒体的信息,广告公司不能完全掌握广告主和大众媒体的信息,大众媒体不能完全掌握广告主和广告公司的信息。因此,三方在交易过程中都具有比其他代理方式更大的交易风险。因此在实行代理制的同时,法律规范的约束和行业自律的规范变得尤为重要。
2.在推广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混乱的现象。突出表现在代理制运行过程不规范,市场秩序不健全,多重代理、零代理和低代理并存。
多重代理,即多家代理公司接力完成业务。多重代理不仅增加了业务环节,将广告客户的广告费分割的支离破碎,使客户的广告计划无法整合实施,影响客户的营销和广告计划性,还使有限的广告代理被多次分割,使广告代理公司无法赚得合理的代理收入,加剧了不正当竞争。
零代理有两种,一种是媒体和广告主规避代理制的结果,另一种则是广告代理公司恶性竞争的产物。在第一种情况中,广告主和媒体不愿意利润被分割,不承认广告公司的价值。或者直接交易,或者纷纷自行开办广告公司,其中人员全都是广告主或媒体广告部的原班人马,形成“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现象,随之而来的是广告代理费在广告主——广告主自办的广告公司、媒体自办的广告公司——媒体的内部流动,形成零代理现象。在第二种情况中,随着广告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争夺客户,排挤竞争对手,广告公司之间竞相压价,将媒介支付给自己的代理费优惠给广告主,低代理甚至零代理便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自主优势x0d零售商通过开发自有的中间商品牌,就可以取得商业竞争的自主权,可以取得价格制定的主动权,不但取得了商业利润,还取得了加工制造利润,增强了抗击市场风波的能力。零售商如果都是经营生产者品牌商品,这种“搬砖头”式的经营方式就会在价格上受到生产商的限制,从而使利润也受到厂家的限制。而且,近几年来,专卖店、专卖柜、独家代理等如雨后春笋般地密布于大街小巷,大家经营的商品品种雷同,价格竞争异常激烈。各零售商为吸引购买者,纷纷被迫降价让利。同时,许多生产者也纷纷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点,意在向流通领域内伸展触角--“分一杯羹”,所以零售商在与同行业竞争或与生产者竞争的过程中,常处于不利的被动地位。为了能够扭转这种局面,零售商应积极推出自己的品牌,让生产商按照特定的要求来制造和包装商品,从而能够以更低的价格来与生产者展开竞争。一旦中间商品牌打响后,零售商就不再被动地从生产商那里接受商品,而成为市场营销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如同一个零售商所说的:“我们认为我们是顾客的生产代理人,而不是厂家的销售代理人。”x0dx0d柜台优势x0d一种商品的销售业绩如何,除有好的质量和巨额的广告支出外,还与商家把该商品摆放在哪一位置有很大的关系。在有限的商店货柜中,有位置醒目的地方,也有较少受到消费者目光注意的地方。研究表明:如果两种商品的品牌和质量差别不大时,便利性、价格和商品陈列就成为影响消费者选择商品的主要因素。如果零售商开发了自有的中间商品牌,就可以把自己的产品摆放在较优的位置,通过科学的商品陈列、优良的销售环境来强化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在这一方面,零售商具有生产商所无法比拟的优势。x0dx0d把握市场需求优势x0d相对而言,中间商比生产商更能准确地把握消费者需求的变化。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的核心就是如何去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消费者的需求是变化的。每一个生产者总想力求把握这种变化,并据此开发产品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在把握消费者的需求上,零售商具有天然的优势。生产者主要通过销售业绩和中间商的信息反馈来大致了解顾客的需要,而不象零售商那样无时无刻不在直接跟消费者打交道。如果零售商拥有自己的品牌,就可以根据顾客的需求来要求生产者生产,这样往往能领先生产者一步。一些零售商通过自己的研究开发部来进行产品的研究开发,甚至跑到了潜在的生产者前面。例如,在马克斯--斯坦索公司的食品研究开发实验室,就有约200名雇员在工作。x0d难以选择合适的生产者x0d这是推行中间商品牌的最大难点。一方面零售商对自有品牌的商品品质要求较高,在对潜在的商品供应商进行选择时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对供应商的选择不但要求其产品质量达到要求,而且其生产能力、交通状况等方方面面的因素都要作出慎重地考虑。产品品种越多,合作的厂家也就越多,货源的供给、质量的监测等问题就越多,零售商承担的风险就越大。另一方面,实力较强的生产厂家并不乐意成为零售商的单纯生产者,只有一些中小型生产商或有大量剩余生产能力的厂商才会容易被中间商品牌的订货所吸引。x0dx0d规模不大,难以体现中间商品牌的优势x0d虽然我国各地均有一些大型的零售商,但还是远未达到规模经济效应。根据国外开发中间商品牌的成功经验,零售商一般在采取连锁经营、不断扩展其业务网点之后,伴随着许多超级市场的出现,中间商品牌的各种优势才能更加有效地体现出来。虽然我国有许多零售商看到了中间商品牌中蕴藏的巨大诱惑力,但一想到自己的规模和推出自有品牌所付出的代价,就似乎觉得得不偿失,望而却步了。x0d推出中间商品牌要承担较大的风险x0dx0d由于中间商品牌是多种商品共享一个品牌,其风险是很大的。其中任何一种商品出现了问题,都会或多或少地对中间商品牌的信誉产生损害。这就对于零售商在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供货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更高、更严。同时,由于零售商进入了生产领域,并成为市场营销活动的主体,面临着许多以前从未经历过的问题,这些都对零售商的管理能力、公关能力、对市场的把握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它所承受的风险相应也从流通领域延伸到了生产领域。如果零售商只是简单地经营生产者品牌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找厂家解决,它所承担的风险较小,而且大型零售商凭其大量进货还可获得较多的价格折扣,从中获得较大的利润。推出中间商品牌,需要巨额广告费,付出与收益是否划算,也会成为每一个商家所必须考虑的问题。既然大型零售商不愿冒风险采用中间商品牌,那么实力小的零售商就更不会采用了。x0d缺乏科学的自有品牌管理x0dx0d国外自有品牌的发展有了近百年的历史,经过风风雨雨,已有了成熟的运作和操作程序。而我国目前发展自有品牌,一是缺乏对供应商及商品选择、检验、考核的科学程序;二是缺乏必要的资金来进行市场研究和产品设计;三是缺乏通晓商品知识、市场营销规律和法律法规知识的专门人才;四是缺少自有品牌的产权机制。自有品牌的建设,往往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很难在短期内取得效益,而是需要几代***的共识和努力,而目前的体制很难达到这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