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苗时间
建议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放养虾苗,避免多变的天气,保证虾苗的成活率。
2.确定放养量的依据
放养量过小,不能充分发挥池塘生产潜力;放养量过大,会减小成虾的出塘规格,影响经济效益,要根据多方面的条件,科学地确定虾苗放养量。
(1)池塘条件:池塘面积、水深、水质、水源水量、机械配套能力等各方面的池塘条件与虾苗放养的密度密切相关,凡适应养虾条件的就可多放,否则应少放。
(2)养殖技术水平:罗氏沼虾养殖要求有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确定放养时应充分考虑到自身的技术水平。
(3)养殖模式:池塘养殖罗氏沼虾有三种模式,即单养罗氏沼虾、以虾为主的虾鱼混养、以鱼为主的鱼虾混养,这三种模式的罗氏沼虾放养量依次减少。
(4)放养规格:目前池塘养殖罗氏沼虾的苗种有两种,一种是体长为0.7~1.0厘米的淡化苗,一种是经过中间培育体长为2~3厘米的大规格仔虾。一般情况下,大规格仔虾成活率要比淡化苗成活率高,所以淡化苗的放养量要适当增加。
3.确定放养量的方法:罗氏沼虾的放养量是由计划产量、预计成活率和出塘虾规格等决定的。根据成虾养殖经验,一般放养量可通过下面的公式进行计算:虾苗放养量=放养面积(公顷)×计划单产(千克/公顷)×预计养成虾出塘规格(尾/千克)÷预计成活率(%)上式中“计划单产”是参照以往的养虾产量,并结合当年养殖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及管理经验而预计可能达到的平均单产。一般单养产量,每公顷为1850~2250千克;以虾为主的虾鱼混养,每公顷为1500千克;以鱼为主的鱼虾混养,每公顷为450~750千克。“预计成活率”随放养虾苗规格的增大而增大,通常可定在50%~70%。总之,确定虾苗的放养量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池塘条件、养殖技术、管理水平、虾苗的规格和质量、饲养周期的长短、饲料的数量和质量、混养鱼的品种规格及数量等等。